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5-16142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江山市公安局保管的部分无主涉案财物依法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认领,公告期为6个月,请相关所有人在公告期限内携带合法证明文件到江山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认领。
特此公告
江山市公安局
2025年3月4日
附:无主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