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175/2025-16103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贺村镇 成文日期: 2025-02-28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贺村镇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汇总)部门预算包括: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牌子)、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生态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共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贺村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数180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1名,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9名,截至2024年末实有人数139人,离退休人数101人。

纳入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汇总)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0527.06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0527.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10.89万元,下降27.3%,主要是2025年税收超收分成拨付和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00.07万元,占36.5%;其他收入13026.66万元,占63.5%。
  (三)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0527.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10.89万元,下降27.3%,主要是2025年税收超收分成拨付和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1.06万元、教育支出14.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67.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48.81万元,占19.7%;日常公用支出716.06万元,占3.5%;项目支出15762.18万元,占76.8%。

(四)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00.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500.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1.07万元、教育支出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17.2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0.07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1.07万元,占60.2%;教育支出7.0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79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15.00万元,占0.20%;城乡社区支出1750.00万元,占23.3%;农林水支出1017.20万元,占13.6%。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03.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47.1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7.00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或资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9.7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健康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7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8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机构(项)332.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报酬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2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49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届时如有罚没款及专项债以基金形式下发,将调整预算。

(八)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0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关于过“紧日子”的倡议,压减支出。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下降7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及前来考察调研人员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关于过“紧日子”的倡议,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关于过“紧日子”的倡议,压减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0.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1.66万元,减少15.7%,主要是福利费、办公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0.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7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5762.1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保障政协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文化和旅游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健康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维护与管理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行政单位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一事一议”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干部报酬及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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