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219/2025-1610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2-25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园林绿化政策,负责对城区市园林绿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3.参与拟订地方城市绿化法规规章、园林绿化发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

5.指导、监督城市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6.参与城市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和养护移交。

7.参与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城市“绿线”管制。

8.负责城市易地绿化补费收缴。

9.提出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的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古树名木迁移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批后监管。

10.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11.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园林管理处预算为本单位预算。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内设绿化管理科、技术管理科、综合办3个职能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33人,遗补人员2人,编外用工1人。

二、2025年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园林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534.54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2534.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3.59万元,下降14.89%,主要是绿化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5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4.9%;政府性基金收入195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6.9%;其他收入206.00万元,占8.1%;

(三)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2534.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3.59万元,下降14.89%,主要是绿化项目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9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6.88万元,占17.2%;日常公用支出66.80万元,占2.6%;项目支出2030.87万元,占80.1%。

(四)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8.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8.54万元、政府性基金195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85.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5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8.2万元,下降13.33%,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1万元,占18.7%;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占5.9%;城乡社区支出235.90万元,占62.3%;住房保障支出49.65万元,占13.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2.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35.9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等方面的人员和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6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5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7.85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6.39万元,下降18.96%,主要是城市绿地养护项目和创文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95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95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项目和城市绿地养护方面的经费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园林管理处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 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接待绿化项目设计,园林专家考察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安排在单位其他资金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该车辆已购置十五年,基本不能使用,处于待报废状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山市园林管理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园林管理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030.8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园林处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5-02-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