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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2-27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市级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订市级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会计核算内机关单位的行政经费、基建资金、公用经费、接待经费的管理;编制年度机关财务预算计划和年终财务决算;制订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负责市政府机关直管房产的综合管理。制订市政府机关房产管理制度并做好有关管理工作;做好市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的计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对市机关大院内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实施管理;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房产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召开的大型会议及市委、市政府中小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市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来我市考察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来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市委办、市府办做好领导日常办公的有关服务工作。

5.负责市机关大院内部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庭院绿化、爱国卫生、道路设施等管理工作;牵头安排节日期间的机关大院值班工作;负责做好市机关大院内单位用电、用水的管理和配备IKW以上电器设备使用的审批工作。

6.负责市级机关的车辆管理工作。做好所管车辆的报废、检验和车辆更新申报、采购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车辆调度和驾驶员安全行驶等管理制度;做好市领导公务用车和市委、市政府来宾接待用车的保障与服务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江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江山市综合联络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二、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1.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9万元。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5021.95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021.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0.5%,主要是实施项目经费的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1.9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021.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0.5%,主要是实施项目经费的变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52.65万元,占26.9%;日常公用支出452.20万元,占9.0%;项目支出3217.10万元,占64.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21.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21.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9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1.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0.5%,主要是实施项目经费的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59万元,占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7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74.29万元,占1.5%。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2.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及工会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1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租赁、机关服务中心食堂,会议中心,大院安保服务劳务费、市委、市政府及本单位招待支出、机关大院水电费,物业管理、零星维修、劳务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311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转业士官及编外人员(含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中心编外驾驶员)经费、大型会议活动费用、办公用房修缮、办公用房租金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38.3万元,主要用于由本单位行政退休和事业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慰问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5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2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

(六)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4.8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35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45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5.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6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2.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9万元,下降0.74%,主要是机关运行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5.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5辆,其中其他用车11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217.1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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