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134/2025-16100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文机关: 江山市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

2.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职能。

3.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4.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培训与指导,接受下级转诊。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内设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保健部、设备信息科、党建办、质量管理办公室、医保办、健康科教科13个职能科室;设妇产科、儿科、保健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眼科、口腔科、产后康复科、发热门诊、检验科、特检科、药剂科、输液室、整形美容科15个临床医技科室;设综合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分中心妇产科5个病区。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核定编制床位188张,实际开放床位135张。核定事业编制36名,报备员额247名,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7人,编外人员74人,退休人员39人。

二、2025年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1706.01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收入预算1706.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1.17万元,增长126.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9.7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了941.4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0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2.5%;其他收入1491.95万元,占87.5%。
  (三)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支出预算1706.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1.17万元,增长126.0%,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944.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9.0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0.46万元,占11.8%;日常公用支出13.60万元,占0.8%;项目支出1491.95万元,占87.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4.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72万元,增长4.8%,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9.7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6万元,占64.0%;卫生健康支出77.10万元,占36.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5.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1.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0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00.4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日常公用支出13.6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4.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9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妇幼保健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91.9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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