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134/2025-16100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文机关: 江山市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25-02-27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2)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开展全市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4)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监督应急管理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5)承担全市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送、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6)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

(7)承担全市食品企业标准和市病媒生物防治单位备案辅助工作。

(8)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9)承担全市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管理与应用指导等。

(10)承担全市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全市医疗(母婴保健、中医、精神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12)承担全市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爱国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13)承担全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疾控科、慢健科、卫监科、检验科、质管科等13个科室。核定编制84名(行政编制0名,参公事业编制34人,事业编制50名),实有在职参公人员27人,事业人员4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编外用工8人。

二、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067.33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06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91万元,增长3.8%,主要是增加了过期防疫物资处置预算、医疗支边援疆项目预算、疾控人才发展项目及大型自然人群队列调查。减少了单位资金的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2.33万元(上年结转99.81万元),占91.7%;专户资金250.00万元,占8.2%;其他收入5.00万元,占0.2%。
  (三)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06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3.26万元,下降8.5%,主要是减少单位资金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49.65万元,占63.6%;日常公用支出235.95万元,占7.7%;项目支出881.73万元,占28.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2.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12.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31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2.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8.67万元,下降4.7%,主要是减少上级资金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0万元,占9.9%;卫生健康支出2339.92万元,占83.2%;住房保障支出193.31万元,占6.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5.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9.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233.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支出及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468.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支出及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81.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365.13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3.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54.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3.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5.6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94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85万元、津贴补贴135.13万元、奖金286.15万元、伙食补助费54万元、绩效工资22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32、职业年金缴费64.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3万元、住房公积金193.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7.28万元、离休费47.64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23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26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租赁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12.66万元、福利费43.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47万元。

(七)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81.7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支出及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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