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134/2025-16099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卫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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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山市中医院始建于1957年11月,是浙江省最早成立的九所中医院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中医特色、中西结合、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综合性中医院,是江山市中医医疗、保健、康复、科研和教学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单位。医院占地面积9,651平方米,建筑面积11,787平方米。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预算包括:江山市中医院预算、所属8家医共体分院预算。
江山市中医院门诊设有内、外、眼、妇、儿、骨伤、口腔、针灸、推拿、肿瘤、皮肤、心脑血管、肾病、内分泌、检验、放射、 b 超、胃镜、心电图、脑电图、病理等临床和医技科室 30 多个;住院部设内一科、内二科、外科 ( 肿瘤康复 ) 、骨科、妇产科、眼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八个病区和一个手术室。拥有进口全身 ct 、彩超、纤维镜等先进的医疗设备。
江山市中医院现有在职职工425人,其中在编人员265人,编外人员92人。退休人员64人,遗属4人。核定编制床位250张,实际开放床位250张。
所属8家医共体分院为:上余分院、长台分院、张村分院、塘源口分院、石门分院、四都分院、双塔分院 、大陈分院。
所属8家医共体分院现有在职职工316人,其中在编人员212人,编外人员30人。退休人员66人,遗属8人。核定编制床位131张,实际开放床位131张。
二、2025年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支总预算6198.5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收入预算6198.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227.75万元,下降79.6%,主要是相关项目做预算时在卫健局一体化系统,决算时做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一体化系统中以及医院非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支出占比较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9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6.3%;其他收入4565.68万元,占73.7%。
(三)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支出预算6198.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637.37万元,下降79.2%,主要是相关项目做预算时在卫健局一体化系统,决算时做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一体化系统中以及医院非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支出占比较大。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6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77.30万元,占25.4%;日常公用支出55.60万元,占0.9%;项目支出4565.68万元,占73.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2.9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32.9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2.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77.44万元,下降76.4%,主要是相关项目做预算时在卫健局一体化系统,决算时做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一体化系统中。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7万元,占23.3%;卫生健康支出1194.70万元,占73.2%;住房保障支出58.23万元,占3.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35.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中医民族医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970.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9.0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及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2.9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57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55.6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13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7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565.6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主要用于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