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134/2025-160992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卫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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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市牵头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健康促进科、财务审计科、医政与中医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和组织人事科等8个科室。
从人员构成情况看,核定编制49名(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45人,遗属2人。
二、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9100.03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收入预算29100.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491.73万元,增长282.48%,主要是2025年预算包括市属医院、医共体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项目收入预算,而2024年决算时项目收入分摊到各单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79.90万元(上年结转1658.49万元),占96.8%;政府性基金收入794.13万元(上年结转794.13万元),占2.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6.00万元,占0.1%;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0.4%。
(三)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支出预算29100.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491.73万元,增长282.48%,主要是2025年预算包括市属医院、医共体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项目收入预算,而2024年决算时项目收入分摊到各单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6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18.20万元,占3.8%;日常公用支出150.34万元,占0.5%;项目支出27831.50万元,占95.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74.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179.90万元、政府性基金794.13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3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5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79.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571.60万元,增长270.38%,主要是2025年预算包括市属医院、医共体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项目收入预算,而2024年决算时项目收入分摊到各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31.0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0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27840.85万元,占98.8%;住房保障支出136.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89.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浙江建设、系统事业费等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3614.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等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强院建设等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3303.3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基层卫生院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的财政补偿方式,通过推进当量购买等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66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613.66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检测、计划免疫、结核病筛查、结核病治疗和血防等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077万元,主要用于二类疫苗接种、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59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特别扶助、手术费、公益金等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计生指导专项补助、计生协会专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351万元,主要用于武疯病人等对象医疗专项、复退军人麻风病人药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7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3186.53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民营医院专项补助等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6.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8.5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11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15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94.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94.13万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设备更新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794.13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
(八)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5万元,下降2.37%,主要是本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7831.5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卫生健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