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0855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根据《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155号)文件规定,医保部门应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救助人次、救助金额等情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四季度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筹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共筹集5512.11万元。
二、救助人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住院救助人次为14359人次,门诊救助人次为224054人次。
三、救助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总支出5671.07万元。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