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881002630487L/2025-1608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供销联社 成文日期: 2025-02-26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社有关合作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新建改造基层供销社、参与组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为农服务平台。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归口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归口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储备。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归口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全体社员,以及其他归口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6.负责归口工业企业的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工作。

7.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包括: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预算。

二、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支总预算770.29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收入预算770.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8.54万元,下降16.17%,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0.2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支出预算770.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8.54万元,下降16.17%,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4.39万元,占56.4%;日常公用支出70.90万元,占9.2%;项目支出265.00万元,占34.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0.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70.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0.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8.54万元,下降16.17%,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31.11万元,占4.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2.75万元,占80.8%;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占5.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622.75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2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3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70.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7万元,下降3.89%,主要是政策性调整缩减一般性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2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5.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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