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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6

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 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

现将《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4年12月31日           


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为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提高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结合省防指1833工作机制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衢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本市以外发生,可能影响本市正常运行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最大程度地防御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宗旨,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建立以预警为先导的基层属地化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基层力量,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数字赋能,高效应对。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数字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高效应对。加强防御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研究,提高科学应对灾害的效率。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指挥部依托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设立(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1.市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为第一指挥长,分管气象工作领导为第二指挥长。

副指挥长:市府办分管应急管理副主任、分管气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必要时,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武警中队、市红十字会、传媒集团、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山监管支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华数公司、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城建投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成员单位。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2.市指挥部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向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建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会商、应急处置及评估、灾害调查等工作。

(4)负责确定、调整响应级别,并决定启动、结束应急响应,发布救灾相关指令。

(5)负责协调和安排武警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民间救援组织等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接收、协调和安排上级和外地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和指挥伤员救治、灾民安置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

(6)负责组织和指挥各类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行动,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7)负责调配和接收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必要时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

(8)负责向社会公告灾情信息及防灾救灾宣传。

(9)视灾情派出工作组,协调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0)执行上级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11)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二)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江山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专家库,建立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组,参与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三)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应明确雪雨冰冻分管领导,在应急时期由该领导统筹雪雨冰冻防御常务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本区域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加强对村(社)、重点单位、在建工地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

三、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事件分为一般 (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区域指挥部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指挥部。乡镇(街道)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与市级响应等级相衔接,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影响区域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

(一)事件分级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三分之一气象指标站24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并将持续:

1.积雪深度达3厘米以上;

2.伴有降雨(雪)天气或路面已经有积水(雪),气温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零下2℃;

3.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5℃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5℃以下并将持续;

4.市指挥部认为应该启动Ⅳ级响应的其他情况。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三分之一气象指标站24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并将持续:

1.积雪深度达6厘米以上;

2.伴有降雨(雪)天气或路面已经有积水(雪),气温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零下2℃;

3.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8℃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8℃以下并将持续;

4.市指挥部认为应该启动Ⅲ级响应的其他情况。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三分之二气象指标站24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并将持续:

1.积雪深度达10厘米以上;

2.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3.市指挥部认为应该启动Ⅱ级响应的其他情况。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三分之二气象指标站24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到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并将持续:

1.积雪深度达15厘米以上;

2.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3.市指挥部认为应该启动I级响应的其他情况。

(二)应急响应行动

Ⅳ级应急响应(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商。

2.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防御通知,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

3.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公安局每日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影响情况和工作动态。

4.市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

5.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Ⅲ级应急响应(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其授权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等部门会商。

2.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3.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江山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联络员进驻市指挥部,其他成员按要求进驻。

4.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城建投每日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影响情况和工作动态。

5.市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

6.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

Ⅱ级应急响应(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等部门会商。

2.市指挥部发布进一步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市指挥部指挥长或授权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参加。

4.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城建投等成员单位联络员进驻市指挥部,其他成员按要求进驻。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6.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城建投每日8时、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灾害影响情况和工作动态。

7.市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8.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

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指挥部指挥长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综合执法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等部门会商。

2.市指挥部发出全力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市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和各乡镇(街道)参加。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4.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5.全体成员进驻指挥部。

6.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国网江山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城建投等单位每日8时、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影响情况和工作动态。

7.市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8.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

(三)应急信息与宣传工作

1.信息报送。市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动态;市指挥部按照规定负责统一审核和发布灾险情,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应提前报告上级指挥机构,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个小时内书面报告。

2.信息发布。抗雪防冻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3.舆情应对。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动态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灾情变化和应对进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市指挥部根据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当市气象局解除有关预警信号,相关灾害影响趋于结束,经过研判应急响应状态终止,转入常态管理。

3.各乡镇(街道)根据预案和当地情况决定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行动终止后,受灾区域应当组织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对居民生活以及城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应急保障

相关单位应根据各自领域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方案,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抢险装备和物资。抗雪防冻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资金按规定使用。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做好应急保障。

五、后期处置

(一)救济救灾

市乡两级政府和应急、经信、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受灾群众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灾情核查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林业、工矿企业等灾害损失,按程序报批后作为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灾后恢复

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防御、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政府。

六、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与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实施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附件: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江山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指挥部

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市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的舆论宣传;组织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抗灾救灾的典型事迹。

市委网信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市委机关工委:负责宣传、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地除雪抗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抗雪防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力和天然气保供工作;负责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市场应急监测,必要时提出动用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市经信局: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全市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紧急配送;负责统筹协调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调配、供应等。

市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对师生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和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户外活动;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极端天气时停课等应急措施;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指导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停课工作落实到位。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救助、救济和捐赠工作;协调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引导和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灾前防灾、减灾,灾中防灾、救灾,灾后重建等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资规局:负责组织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技术支撑、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工作;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影响信息收集、灾情调查、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园林绿化设施、建筑施工工地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除雪除冰行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供水、燃气的安全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调和指导人员、物资等运力保障工作;加强干线公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通过可变情报板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客运交通与辖区干线公路通阻信息;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督促在建交通工程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种养业防冻抗雪技术要领宣传,指导种养大户、农民开展防范和灾后自救工作;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农药等储备;监督、指导农家乐防御雨雪冰冻灾害;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灾情影响信息收集和灾情调查核实。

市文旅局:负责向旅游企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组织指导A级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疏散转移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灾后防疫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联系、协调军队和武警等参与抗灾救灾工作有关事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指导全市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危化、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承担较大及以上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督和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稳定。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城区沿街各单位、商户门前及周边区域的除雪、除冰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带领执法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雨雪冰冻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

市人武部:组织民兵和预备役人员,配合地方政府协调参与抢险救灾任务;办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部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落实地方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雨雪冰冻灾害情况,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参加重大险情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市传媒集团:负责报道雨雪冰冻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在市指挥部、市气象局发出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加大雨雪冰冻防御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为指挥部启动、调整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山监管支局:负责指导、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参保标的物的损失理赔工作。

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负责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华数公司:负责向居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国网江山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供应;启动应急发电机,做好大电网危急状态下的紧急备用;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市城建投集团:负责管理范围内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新建供水设施防冻措施,提高存量设施防冻能力;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修队伍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