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188R/2025-1609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双塔街道 成文日期: 2025-02-26

关于公布双塔街道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双塔街道

各村社(合作社),街道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双塔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5年双塔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双塔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双塔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

单位

法律政策

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灵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双塔街道办事处

双塔街道灵泉村村委会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2月-3月:提出、研究决策事项;

2025年3月-5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

2025年6月-10月: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5年11月-12月:项目实施。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