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96L/2025-16090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下半年,江山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条主线全面开启改革新篇。主要围绕四方面开展:
一是“双基”筑好底为改革增添新动能。结合省、衢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体系及我市统计领域“两个意见”,推进基层联系点常态服务、“党建+统计”试点谋划,加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基层统计工作管理、基层统计人员培养等方面成果转化,提升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管理、统计传播质效。
二是经普收好官为改革摸清新情况。及时启动“五经普”数据资料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联动部门、属地开展普查资料开发,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中长期经济发展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专项调研成果。
三是服务发好力为改革提供新助力。紧盯考核评价指标、行业重点指标、决策关注指标,抓好数据产品更新、分析产品开发、科普产品制作,加快统计资料电子化进度,跟踪转化“10+7”课题成果。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试点、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试运行等工作,推动入库纳统、报表填报、数据反馈、基层队伍信息整合与流程规范,增进部门间政策信息、行政资料共享,提升统计部门“用数据说话、与数据对话、向数据问话”的参谋服务水平。
四是监督建好制为改革增添新保障。扎实推进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贯通整改,加强多监督主体联合开展统计专项监督的渠道搭建与成果运用,加强第三方统计业务指导服务与专业核查监督、统计执法监督业务衔接,探索“双轮指导+双重监督”模式。强化多主体协同监督机制体系、跨部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落实统计工作考核纳入2024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相关举措配套,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流程,持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法治科普,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属地管辖责任,进一步提升在库单位统计台账规范性、源头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