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9X3/2025-16086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山婺剧”的研究、传承和保护工作。
2.承担婺剧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3.完成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婺剧研究院内设办公室、演员部、舞美部、音乐部、传承部、创编部6个部室。
二、2025年江山婺剧研究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婺剧研究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山婺剧”的研究、传承和保护工作。
2.承担婺剧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3.完成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江山婺剧研究院内设办公室、演员部、舞美部、音乐部、传承部、创编部6个部室。
二、2025年江山婺剧研究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婺剧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0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2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3万元;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96万元。。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1117.15万元。
(二)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收入预算111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5.43万元,下降9.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清溪江湖》项目完结。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35万元(上年结转1.33万元),占79.9%;专户资金224.80万元,占20.1%。
(三)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支出预算1117.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5.43万元,下降9.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清溪江湖》项目完结。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0.72万元,占73.5%;日常公用支出71.10万元,占6.4%;项目支出225.33万元,占20.2%。
年终结转结余1.33万元。
(四)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2.35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2.35万元;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96万元。
(五)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2.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9万元,下降1%,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3.47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74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44.18万元,占5.0%;住房保障支出78.96万元,占8.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艺术表演团体(项)692.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33万元,主要用于非遗专项保护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5.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44.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9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6.0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6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7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婺剧研究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8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83.3%。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过紧日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婺剧研究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婺剧研究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25.3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主要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艺术与创作保护(项),主要指文化创作保护非遗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指退休人员待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指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万元,主要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指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指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