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946W/2025-16089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2-26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所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市水资源与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市河湖管理中心、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库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预算编制。

江山市水利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运行管理科等,公务用车4辆。核定编制65名(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56名),实有在职人员66人(行政人员16名,事业人员50名),退休人员74人,遗属15名,编外用工4人。

二、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51.98万元(上年结转232.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762.0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93万元,农林水支出1669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5万元。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13.98万元。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13.9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25013.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73.83万元,增长43.43%,主要是提前下达的省补资金较多。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51.98万元(上年结转232.33万元),占68.6%;政府性基金收入7762.00万元,占31.0%;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0.4%。
  (三)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25013.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73.83万元,增长43.43%,主要是提前下达的省补资金较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93万元、农林水支出1669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5万元、其他支出776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17.63万元,占7.30%;日常公用支出231.52万元,占0.90%;项目支出22964.83万元,占91.8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13.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7151.98万元、政府性基金7762.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93万元、农林水支出1659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5万元、其他支出7762.0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51.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324.83万元,增长151.23%,主要是提前下达的省补资金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77万元,占1.50%;卫生健康支出103.93万元,占0.60%;农林水支出16596.23万元,占96.80%;住房保障支出198.05万元,占1.2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5.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493.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与公用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运行管理事务(项)13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文测报、水文网站监测运行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78.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价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4343.3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河道清理保洁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18.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7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利防汛抗旱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库除险加固、河湖库塘综合治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控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8.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9.1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81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8.61万元、津贴补贴87.84万元、奖金222.05万元、伙食补助费47.52万元、绩效工资24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5万元、住房公积金198.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1.44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23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7.00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29.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工会经费12.04万元、福利费2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10万元。

(七)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76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51.00万元,下降26.17%,主要是项目减少同时一些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7762.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776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系治理项目、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山洪沟治理工程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8.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不变。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25.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督查考核及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验收审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对象,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车辆不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15万元,下降11.52%,主要是水利局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水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2964.8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业(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认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资料整编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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