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537/2025-16079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新塘边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本级单位预算。
二、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735.71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473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万元,增长0%,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2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0.9%;其他收入3746.46万元,占79.1%。
(三)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473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万元,增长0%,与上年基本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4.00万元、农林水支出123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04.38万元,占29.7%;日常公用支出196.33万元,占4.1%;项目支出3135.00万元,占66.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9.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89.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4万元、农林水支出18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9.25万元,比上年执行减少702.7万元,下降41.53%,主要是2024年村干部报酬及农村综合改革均为年中一般公共拨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45万元,占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4万元,占6.3%;农林水支出181.14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139.53万元,占14.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人员工资、津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5.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保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费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81.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9.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9.2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97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6.30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75%%。主要用于接待衢州市以外来客用餐,招商引资用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餐改革,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5万元,下降19.10%,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新塘边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7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135.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