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30881002630778J/2025-1607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水库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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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是峡口水库、白水坑水库的主管部门、业主。承担水库工程和灌区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内的有关资源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
2. 管理峡口水库及水库大坝、引水工程。
峡口水库的管理范围是:库区最高洪水线(240.2米)以下,包括已征用的土地和山丘地带;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20米的地带。
峡口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是:大坝两端100米水平距离地带。大坝背水坡脚外延300米地带。管理范围外延800米为保护区。
引水工程的管理范围是:滚水坝、进水闸、冲沙闸等,自建筑物上下游河段各150米,左右侧边墩翼墙各25米为管理范围。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100米。
3. 管理白水坑水库及水库大坝。
白水坑水库的管理范围是库区内所有已征用地带;发电引水隧洞管理范围为洞体向四周外延50米;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以大坝两端的山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外延300米地带。库区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外延以外100米的地带。
4. 管理东西干渠。东干渠47.4公里,西干渠58.6公里,总共106公里。其管理范围是:填方,自坡脚外延2~5米;挖方,自开挖线外延5米水平距离;输水隧洞、倒虹吸、过河暗涵等建筑物进出口,渡槽排架基础、分水闸、排洪闸等四周5米地带。管理范围外延50米地带为保护范围。
5. 综合利用水库水利资源,开发库区多种经营,发展水库经济,做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6.做好灌区工程管理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渠道管理科、安全生产科、水库管理科、项目科、生态保护科8个科室。其中:渠道管理科管辖峡里渠首、肩头弄、山溪蓬(含平天堂)、贺社、白马泉、新塘边、早田坂、白坑、木西坂、耕读等10个渠管站;水库管理科管辖白水坑、峡口2 个大坝管理站。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9人,实有在职人员7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4人,遗属29人。
二、2025年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7.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9万元、农林水支出1862.58、住房保障支出209.72万元。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367.2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367.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7.12万元,下降10.48%,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应人员经费拨款收入自然减少,项目预算因单位合并原因在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公开。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7.2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367.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7.12万元,下降10.48%,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应人员经费拨款收入自然减少,项目预算因单位合并原因在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公开。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9万元、农林水支出186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79.11万元,占87.8%;日常公用支出288.09万元,占12.2%;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7.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67.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9万元、农林水支出186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72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7.20万元,减少277.02万元,下降10.48%,主要是人员减少相应人员经费拨款收入自然减少,项目预算因单位合并原因在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公开。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1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108.49万元,占4.6%;农林水支出1862.58万元,占78.7%;住房保障支出209.72万元,占8.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4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劳模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3.9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1.9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7.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862.5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9.72万元,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7.2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07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28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均未安排此项预算。
(八)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均未安排此项预算。
(九)关于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督查考核接待、单位交流学习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中心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对象,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衢州地区人员自己刷卡消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未安排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上下年运行维护没有大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峡口水库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0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劳模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