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5-16082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2、管理辖区各类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
3、处理辖区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4、对各类机动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办理各类机动车辆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7、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
8、承担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发证、补证、审验、换证、降级、注销等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包括:大队本级预算。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核定编制88名,实有在职73人,离休0人,退休42人,编外用工198人。
二、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支总预算6423.7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642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9.01万元,下降2.7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0.2万元,占83%;政府性基金收入683.5万元,占10.6%;其他收入410万元,占6.4%。
(三)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642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9.01万元,下降2.7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98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81万元、其他支出68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86.59万元,占58.9%;日常公用支出526.81万元,占8.2%;项目支出2110.3万元,占32.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1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330.2万元、政府性基金683.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7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81万元、其他支出683.5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2.51万元,下降8.8%,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有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4570.25万元,占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83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60.3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63.81万元,占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63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5.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业务经费支出及装备购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46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6.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款)交强险罚款收入补助基金支出(项)61万元,用于交强险收入补充给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0.32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3.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2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83.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238.27万元,下降64.4%,主要是创建文明城市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683.5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683.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0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与2024年度一样无因公出国(境)安排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及上级部门领导来大队学习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人员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略有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6.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3.41万元,减少13.7%,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6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0.3万元,一级项目4个。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款)交强险罚款收入补助基金支出(项)用于交强险收入补充给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支出:指交强险收入补充给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金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金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