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59G/2025-160823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衢州市委、江山市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反恐怖工作。
3.组织、指导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负责重特大案件和涉外、跨区域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5.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特警的处突防暴工作。
6.按照权限,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7.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并依法监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规定权限,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开展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9.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监察留置专区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
10.负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1.组织、协调、指导禁毒缉毒工作。
12.组织、协调、指导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14.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公安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5.指导铁路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公安局单位预算为局本级预算。江山市公安局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科、情指中心、科信科、纪检、督察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禁毒大队、食药环大队、网警大队、行动侦查大队、政保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警卫科、流动人口管理科、火车站管理办公室、警犬技术中心、城中所、城北所、城南所、贺村所、上余所、坛石所、峡口所、江郎山所、开发区所、看守所、拘留所等34个科所队室。江山市公安局核定编制499名(含交警,行政编制491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401人(除交警外),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2人,编外用工528人。
二、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3125.4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23125.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6.2万元,增长4.65%,主要是因民警人数增加从而人员经费增加,智慧警务维保和人犯给养及看守所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25.48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23125.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6.2万元,增长4.9%,主要是因民警人数增加从而人员经费增加,智慧警务维保和人犯给养及看守所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37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067.22万元,占69.48%;日常公用支出2243.51万元,占9.7%;项目支出4814.75万元,占20.82%。
(四)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12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125.4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37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5.47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25.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95.45万元,增长4.9%,主要是因民警人数增加从而人员经费增加,智慧警务维保和人犯给养及看守所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377.86万元,占8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14万元,占6.28%;住房保障支出1295.47万元,占5.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40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水电费、办公等日常运行。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15536.9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57.11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404.0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相关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213.6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支出(项)26.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8.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95.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10.7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606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24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7.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与2024年度同样没有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市外来宾公务用餐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严控三公经费,预计支出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3.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4.67万元,下降9.47%,主要是根据财政要求,缩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7.3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公安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814.7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的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金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