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329988771Y/2025-16056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19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衢州市和江山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江山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18.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环节许可,受委托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许可及药品批发许可,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20.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1.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指定查处跨区域和重点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2.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评审和检测机构业务工作。

2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江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算。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挂登记注册分局牌子)、市场规范管理科(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牌子)、信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督与计量评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等15个科室。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挂旅游监督管理分局牌子)(正股级)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设立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塔、虎山、城北、城南、贺村、峡口、长台、廿八都、江郎山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股级派出机构。人员核定编制191名,实有在职人员1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3人,遗属9人,编外用工21人。

江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核定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在职人员9人,编外用工4人。

二、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321.9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8321.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93.28万元,下降10.7%,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个别项目如标准制修订涉企补助项目年初预算减少、创文经费由创文办统一申报等原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11.90万元(上年结转278.29万元),占98.7%;其他收入110.00万元,占1.3%。
  (三)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8321.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72.95万元,下降9.5%,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个别项目如标准制修订涉企补助项目年初预算减少、创文支出因由创文办统一申报没有纳入单位预算等原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4.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96.93万元,占55.2%;日常公用支出656.03万元,占7.9%;项目支出3068.94万元,占36.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11.9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11.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4.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89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1.9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7.91万元,下降6.6%,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个别项目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4.57万元,占76.4%;科学技术支出590.00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9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326.95万元,占4.0%;住房保障支出459.89万元,占5.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05.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服装标志采购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消费维权业务工作开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专项(项)23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药品抽样检测工作中所需的买样费和委托检测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专项(项)47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食品和保健品抽样检测工作中所需的买样费和委托检测费用以及食品案件调查过程中所需的食品检测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274.9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质量奖奖励、餐饮行业提档升级奖励、质量抽检和计量产品检定检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等工作的开展。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59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品牌培育奖励补助和企业第一发明人奖励。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9.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缴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6.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费缴纳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52.9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59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5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8.8万元。主要是2025年没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支出。

(八)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万元,下降34%。主要用于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衢州检查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1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数量减少以及单位预算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江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6.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3.42万元,下降15.8%,主要是局本级行政人员减少以及伙食补助费经济科目的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068.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映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服务(项):指反映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中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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