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5-16037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3 |
各农业生产主体:
为落实好2025年省级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愿意承担品种试验与展示示范任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主体),其中承担过省级品种试验工作和展示示范的主体优先选择。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示范基地耕地连片,基地交通便利,设施齐全,有专业技术力量、充足劳动力。
三、主要工作和要求
根据上级布置的新品种试验、展示和示范任务(2025年计划开展早稻、连晚、玉米、棉花的区域试验10组,生产试验9组;早稻、连晚的展示和示范各一季,展示品种不少于15个,示范品种不少于3个),按照各品种试验技术规程和展示示范工作要求,开展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每个展示品种面积不少于1亩,每个示范品种面积不少于30亩,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并制作标志牌(长×宽×高为:4米×3米×3米),配合做好观摩培训会议和测产验收工作。
四、资金补助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和任务确定品种试验、展示和示范补助资金,一般每组区域试验补助1.3万元,每组生产试验补助0.9万元,每季作物展示、示范补助10万元。
具体补助标准在资金使用计划文件中明确,资金主要用于土地租金、种子、农药、化肥、农膜、雇工、调查记载、试验检测、技术资料、设施设备、标志牌制作、召开现场考察观摩和培训等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填写《江山市2025年省级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申报表》,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龚俊,电话:0570-4022371。
六、确定办法
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专家评审、公告公示的程序,确定实施主体,具体为:实施主体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实施主体,对拟实施主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5年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的实施主体。
附件:江山市2025年省级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申报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江山市2025年省级新品种试验及展示示范工作申报表
申报主体(盖章) | 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试验地点 | 可试验品种个数和面积 | ||
展示地点 | 可展示品种个数和面积 | ||
示范地点 | 可示范品种个数和面积 | ||
乡镇街道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