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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26

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5-01-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江山市监管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手抓营商环境优化,一手抓交易市场净化,坚持优质服务、注重工作成效、深化作风建设。大监管服务办因工作表现优异,获得市长亲自批示表扬。现将2024年工作落实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管理“出实功”,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改革创新为突破,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全力护航江山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一是推广示范文本。在江山全面应用浙江省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统一规则标准。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传达落实范本应用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要求,精准切入招标文件设置问题,针对性开展业务咨询和指导,减少招标文件漏洞。2024年累计共有165个项目通过使用示范文本,高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二是推进“评定分离”。明确“评定分离”项目的适用范围,明确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理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对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和法定规模以上的工程相关货物、服务类项目,全面实行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方式,实现择优定标。2024年累计共有61个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模式,涉及金额46.4亿元。三是改进评标机制。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2024年江山共完成5个远程异地建设工程项目,其中主场开标项目1个,副场配合远程评标项目4个。建立健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审核程序,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对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条件,推行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标质量效率。实现评审全过程记录、留档和可追溯管理。四是严管评标专家。实现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须从省库抽取专家评委,依法保障评委独立开展评标,不受人为因素干扰。严格执行评委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等制度,实行评委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制。形成评标专家常态化管理机制,动态考评评标专家,对14名行为不当评标评审专家予以扣分。

(二)交易监管“出实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牵头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加快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以事中事后监管和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一是严格落实事中现场监管。合法公正组建评标委员会,实现系统随机抽取评委,专人现场鉴证。截至11月底,系统抽取项目评委1289场次,现场鉴证抽取项目评委250场次。严格项目开标评标监管,全面推进项目开评标活动全过程监管,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活动实现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及时发布公示公告,公开评标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修订完善影像考勤管理办法,合理调整考勤次数、考勤时间等关键性要求。二是牵头开展事后联合监管。开展标后联合检查,自行组织和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10余次,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对违约情况进行处罚。推进违法违规案件办理,依法受理投诉7起,办结率100%,协助人民医院等招标人开展异议投诉调查3次。合理利用异议、投诉、信访、举报发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线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移交涉及串通投标、转包、出借资质线索11条。三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办“三清一促”专项行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转包违法分包打击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在村级工程清查行动中,共梳理2563个村级工程项目,问题项目282个,已整改282个,整改率100%,问题线索移送15个。制定出台村级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规范化长效化监管机制,提升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每月问题自查,自查项目81个。开展必须招标项目抽查,抽查项目21个。处罚14名评标专家,曝光2起串通投标、1起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案件,移交串通投标线索5条。

(三)服务企业“出实效”,持续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改革,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提高江山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满意度。一是降成本,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持续推动助企降费减负。全面推行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全程线上操作,办理过程手续简便、时间短。上线电子保函机构14家,保函费率由5‰下调至3‰,办理保函13804笔,为投标人减少流动资金占用38.25亿元,减少保费支出751.44万元。严格执行保证金管理规定和退还制度,做到应退尽退。二是清壁垒,废止招投标制度文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清理隐形壁垒工作,刀刃向内,自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问题。严控招标文件备案,取消不合理的评审项、加分项。全面清理制度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24年累计清理入库管理办法等招投标制度性文件12件,修订完善文件3件。按照“七个不准”要求,严控招标文件备案工作,共审核招标文件565件,及时纠正招标人抬高资质、随意设置业绩等行为。三是提质效,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进度。标前提前介入,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招标方案。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标方案会商决策机制,牵头组织38次“四大办”招投标方案会审,对121个重大项目进行论证。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并联备案机制,做好项目预公告、备案和预概算评审的有效衔接,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标中强化动态信息研判,及时提醒协助招标人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招投标顺利开展,提高效率,减少投诉。

(四)教育管理“见实效”,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政务提效年、素质提升年、履约提质年“三个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务实工作作风、拉高工作标杆、强化工作执行三方面目标,勤练内功、勤推大局、勤于监管,严管厚爱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单位内部比学赶超氛围更加浓厚。一是抓学习教育把牢思想信念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紧密结合,综合运用集体学习、专家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举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以理想信念教育,助推正确三观形成。党规党章条例教育,着眼政治三力培养。推进青年干部成长为信念坚定、勤政为民的好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专题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正确对待权力,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抓监督管理把牢廉洁从政关。以制度促队伍管理,制定出台《2024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分工》《党组及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注重抓早抓小,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日常跟踪了解,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集体座谈1次、干部家访10人次,全面准确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引导干部摆正自身位置,懂规矩、守纪律,成长为信念坚定、作风过硬的好干部。三是抓平时考核把牢实干担当关。修改完善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办法,增强知事识人的精准度,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饱和度、风险度、难易度量身确定指标。建立精选、优育的管理体系,探索实施分类考核,将中层干部和普通干部分开考核,分类确定考核名次,避免因考核标准笼统,造成中层干部轮流坐庄现象发生。树立“能者上、优者奖”的鲜明导向,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激发后备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存在问题

(一)异议投诉处理难。存在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一是招标人答复不够严谨,部分项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未经认真核实,草率答复后引发投诉。二是招标人核查能力偏弱。对一些复杂的问题,招标人缺乏专业核查能力,处置效率低,影响核查结果。三是招标人对项目处置时效考虑不足。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时,招标人通常仅考虑重新招标,未考虑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违法违规处罚难。多起IP地址相同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办理中遇到了问题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仅凭市监管办提供的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就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不足以作为判定串通投标的依据,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总体思路是以“365工作机制”推动招投标领域各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苦干实干、争先创优。“365工作机制”即:持续深化“政务提效年、素质提升年、履约提质年”开展“三个年”活动;力争“服务零距离、标后零投诉、违法零容忍、清查零盲区、国企零失控、代理零差错”六个不发生;坚持五个不动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动摇、坚持市县一体上下联动不动摇、坚持四大办运行机制不动摇、坚持省示范文本不动摇、坚持打造高素质招投标管理队伍不动摇。

(一)以贯彻落实各级重要文件为指引,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两个文件,通过制度创新和严格监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充分开放。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着力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开展招标投标政策文件专项清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对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政策文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加大招标文件监督审查力度,严格执行全省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监理和交通、水利项目等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规范为重点,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江山对原“四大办”进行迭代升级,原大建设调度办、大监管服务办合并为大建设监管办。大建设监管办继续遵循“提前介入、深度融入、主动担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优选主体、会商决策、履约监管、规范市场等方面的运行机制。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方面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全过程参与并指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做好项目招投标方案,指导服务项目建设组织模式、招投标方式,协调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推动项目又快又好落地。

(三)以深入开展智慧监督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以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建设为平台,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一是在招投标监管中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推进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畅通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监督监管通道,形成协同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公安、司法、审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业主管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接收、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案件协查配合,深化信息共享应用,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三是深入整治招投标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完善跨部门多领域联动联查机制,合力对江山市级、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乱象进行整治。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遏制恶意投诉行为。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加大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

(四)以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指标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交易环境。持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对标先进,狠抓措施落实,补齐短板弱项。一是深化与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面向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投标单位等市场主体,梳理各类意见建议。二是简化办事环节和交易资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项目交易周转速度。三是进一步探索降低交易费用、投标保函费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企业投标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朝着流程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监管最实的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扎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