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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江山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5-01-22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并发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山市山海路15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2217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19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工作流程。2024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起,均已按期答复,未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无故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严做好保密审查、隐私保护、错敏词筛查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与工作动态信息;二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文件、通知等事项;三是以宣传展板、LED横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网站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更新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业务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人员力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一人兼职负责,除日常对口完成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外,碍于精力有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不够、创新性不强。

3、信息时效有待提高。各条线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够高。部分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培训。配强人员力量,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和要求,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各职能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和重视,推动形成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公开项目,健全有关检查、审查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正确公开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公开质量。

3、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网络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拓展多形式的公开渠道。 同时继续加强与地市媒体的信息发布战略合作,力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