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5-0039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6 |
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权益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监管举措,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医保行政部门没有行政许可职能。
(二)依法查处欺诈骗保违法案件。
2024年共调查外伤案件9077件,发现第三方责任案件671件,涉案金额约389.84万元。累计立案查处各类医保违法案件21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件4人,1人被判处刑罚及罚金,行政处罚19件,追回医保基金52.64万元,罚款60.65万元。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3家次,医院诚信扣分21家次,中止协议4家次,追回医保资金38.69万元及其他违规资金12.47万元,处违约金2.91万元,64名医保医师涉及医保违规被扣分处理,5家定点医疗机构首违不罚。报送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一件事》被列为2024年度江山市执法监管一件事”创新项目。姜继富、毛俊龙2位同志被授予衢州市医保系统首届十大“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其它
1.组织自查自纠
2024年共部署巡查前、飞检前及审计发现问题等自查自纠5次,31家医药机构共主动退回违规资金169.93万元。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24年3月和10月,与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共检查9家医疗机构,对4家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
3.开展专项治理
(1)全面完成综合巡查任务,市域范围内共巡查定点医药机构45家,其中30家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零售药店。共发现问题医药机构17家,其中立案查处13家,共追回医保基金、罚款等229.19万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56.54万元,其他违规资金40.38万元,处罚款49.59万元和违约金0.81万元。
(2)对长台中心卫生院等9家医疗机构突击开展夜查房,发现6家医疗机构29名住院病人无正当理由不在治疗区,存在挂床住院行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和其他违规资金104141.59元,对长台中心卫生院等4家医疗机构作出首违不罚,对峡口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合计罚款4.54万余元,涉案医疗机构均被诚信扣分处理。
(3)快速查处了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贝林医院、妇保院、第四人民医院和须江医院等6家医院存在男项女检或女项男查违规行为,涉及问题金额1840元,追回医保基金损失1169.97元和违规资金670.03元,并处30%违约金350.99元,涉案的23名医保医师分别被诚信扣分处理。
4.2024年我局举报投诉奖励1件,奖励金额1000元。没有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村卫生室违法行政处罚难。村卫生室因属于村集体举办,既不属于个人,又不属于组织,不能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原来已录入监管对象库的村卫生室虽然可以进入案管系统办案,但作出行政处罚后都必须出具说明,否则就要严重失分。新定点的村卫生室则因无代码直接拒绝进入案管系统,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问题,只能线下办理或移交。市级层面已向市司法局进行反映,建议适时在省级层面予以反映,直接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赋码。
三、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医保法治水平。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执法水平。
3.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管力量,靶向定位疑点数据,精准打击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4.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机制和“监管到人”机制,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不断深化监管颗粒度。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