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周慧桢(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议案》(第19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坚持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收支平衡、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坚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衢州市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分级经办、基金统收统支。

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升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费用支出水平逐年上升,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也逐年提升,如2013年为150元/人/年,2024年提升至590元/人/年。增加筹资标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让参保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

居民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及政府财政补助共同组成,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的出资比例为2:1。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180元/人/年,有效增加了医保基金抗风险的能力。

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情况

随着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水平也在持续提高。医保局成立以来,不仅将慢(特)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而且适当提高了门诊、大病和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其中二级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0%提高到30%,大病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等。

丽水市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缴费标准为520元/人/年,与丽水市比较,衢州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存在明显的优势。

衢州市:1.门诊起付线100元,统筹区内二级以下药品招标平台采购并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统筹区内药品招标平台采购并实施药品零差率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科、中医科、儿科报销比例为35%,二级以上精神科、中医科、儿科报销比例为30%。2.住院起付线800元,起付标准以上,市统筹区内药品招标平台采购并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65%、二级75%、二级以下85%。3.大病补助报销比例70%,其中困难群众报销比例为80%,报销金额无封顶线。

丽水市:1.门诊起付线300元,市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等级医院发生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40%,到市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30%。2.住院起付线1000元,起付标准至 10 万元以下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7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1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70%支付。

三、征缴期数据下发情况

对于议案中提到的征缴期下发的参保征缴参考名单的问题,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后台工程师统一提取数据,结合民政、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合并排查整理后再发送至各乡镇。其中下发安泰社区参考名单4801人,经排查比对,议案中安泰社区提供的问题人员1112人,不属于医保下发参考数据。如在征缴期内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沟通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以核查回复。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