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江建青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议》已转我局主办,并收悉。在此,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向您做一一汇报:

一、关于提高对构建新型婚育文化重要性的认识的建议。

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婚育文化工作,2023年6月,“江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正式更名为“江山市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明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日根和分管副市长汪晓勤任副组长,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民政、计生协、市妇联、团市委、总工会等部门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将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为宣传生育政策、婚育新风的阵地。

依据浙江省、衢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于2023年6月30日出台《江山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婚生养教”四个维度系统谋划,提出二十条具体举措。其中第十六条“重视新时代家庭观念引导”,内容包括:创新婚育文化载体,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联谊、婚恋交友活动。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和婚俗改革,倡导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婚嫁新形式,摒弃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建立完善社区家庭联动协作育儿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加强优孕优生优育知识宣教和心理辅导。并明确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和各乡镇(街道)。

二、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加快形成新型婚育文化的建议。

市卫健系统按照《实施意见》中涉及的工作内容及上级条线要求,利用“5.15国际家庭日”“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世界母乳喂养周”“9.12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各个时间节点,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一是加大优生两免和出生缺陷防宣传力度。市卫健局联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加强婚前保健宣传工作,提高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率。2023年全市结婚登记人数4206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有4190人,婚检率99.60%。叶酸服用率98.69%,知晓率98.91%,并全部按要求进行随访。为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1年,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医保局、市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江山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江卫发〔2021〕49号),通过“扩面、提标、增质”三项举措,构建起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其中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产前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儿童孤独症筛查、0—3岁儿童发育筛查9类项目全额免费,产前诊断、发育诊断性评估2类项目部分减免,实现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全程政府买单。

二是部门联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活动。2023年4月,市计生协会与双拥办、市妇联、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在江山如画农场举办“爱绽江山‧情牵军营”军地鹊桥联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信息被国家计生协会官方微信号采用发布。11月,市计生协会与民政局、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户外颁证暨集体婚典活动,10对新人在江郎山下结为连理。

三是加强新型婚育文化作品创作与宣传。市卫健局组建了一支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传播新型婚育文化,充分展现了江山卫健系统青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我局积极参与浙江省2023年新时代婚育文化公益宣传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由我局报送的小品说唱《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婚育新风系列海报》分别获得省级三等奖和优秀奖。在省计生协2023年“好家风·健康行”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报送的参赛作品《江山黄精乌鸡煲》在全省百余名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15个“健康家·味道”优秀案例之一,为衢州地区唯一获奖案例。

二、关于加大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婚育文化的政策体系的建议。

我市在出台《实施意见》中,充分考虑女性岗位保护、婴幼儿养育照护,特别是育龄女性的生育后顾之忧。主要的政策创新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在落实生育休假方面。《意见》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生育休假相关规定,保障女性生育合法权益。人社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对因擅自克扣或取消生育津贴、缩短产假或育儿假以及歧视产后返岗女性而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二是在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方面。对在衢州市内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市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对在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公办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三是在保障女性生育合法权益方面。对因生育居家灵活创业的女性积极予以支持,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落实失业保险生育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解决女职工在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同时加大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保障妇女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

下一步,市卫健局将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和有关部门一起督促落实好各项任务,引导全社会形成积极正确的婚育观、生育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