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600/2024-1605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台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发文字号: | 长政发〔2024〕21号 |
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长台镇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一级响应工作方案》,请参照落实。
一、概况
2024年7月以来,我市已发生5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截至2024年7月22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已占全年亡人指标控制数的58.14%。从本地实际来看,2023年5月、2024年5月,我镇连续两年发生交通亡人事故,各村交通事故接警率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响应措施
(一)做实响应部署
1.各村要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辖区道路主干道及重点路口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一级响应,逐项部署落实响应期间相关工作要求。
2.各村文化礼堂、共享食堂、老年活动室、室外LED显示屏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视频,LED屏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并在重要位置、路段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
(二)强化违法查处劝导
1.各村要联合公安交警加强电动三(四)轮车、非标车的管理,对符合国标,属于电动三(四)轮摩托车而未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要加强处罚 教育力度,对不能上牌的电动三(四)轮车要加强引导报废,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该类车辆要坚决报废处理。
2.各村要针对非机动车超越停止线停车等候、路口转弯盲区穿插、横过道路未注意观察、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的查处和劝导。
3.各村要挑选责任心强、履职能力高的劝导员到岗履职,路口交通安全劝导员在早晚高峰主要路口开展劝导每天不少于4 小时,要充分利用劝导员考核机制,对于履职不到位,或在执勤期间因履职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律从严处理。
4.各村要结合辖区事故防控实际特点,除固定点位外,要强化网格、路长巡逻,部署增加劝导员队伍。
(三)强化隐患排治
1.各村要加强密切协作,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发生亡人事故的村要会同交通、交警等责任部门对3年内辖区内的亡人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短板,迅速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他村对照执行,举一反三,对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要安排组团联村干部、村干部在重点时段(7:00-9:00,16:00-18:00)参与值守。
3.各村根据“路长制”的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常态化开展网格、路长巡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强化宣传教育
1.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两站两员”及网格员队伍,结合道安办下发的 50 岁以上人员名单,对辖区居民进行红、黄、绿 三色分类管理,对赋红色居民开展一轮线下交通安全宣传。
2.各村要通过微信、钉钉、公开栏、广播、乡村振兴讲堂、横幅标语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事故发生风险分类别、分频率精准宣传。
3.有针对性的加大对省县道沿线及周边村庄居民、50 周岁以上中老年人宣传力度,特别是经常驾驶电动二三轮车的驾驶人,要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入户精准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醒每天出行行经路口和横过道路时的交通安全。
三、响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辖和安全管理职能,加强源头和末梢管理,认真落实等级响应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齐执勤、防护装备,确保等级响应工作安全 有序。
(二)加强指导检查。镇一级要针对一级响应开展的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责任意识。各村要严格压紧压实责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发生紧急情况时,群众或村干部可拨打镇值班电话(4990001)向镇政府报告。各村在一级响应期间,及时将具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台账,在等级响应期间好的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长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