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4-15995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大教育帮促力度,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及本科教育,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补充解释》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24年度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一)在校就读期间曾是或已是江山市民政认定在库的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子女;
(二)低收入农户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及本科院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正式学籍。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农户申报(即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以下相关材料:
1.低收入农户及扶持对象的户口簿复印件。
2.学籍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中等职业技术院校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注册信息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
3.在校就读证明。下列之一材料:①就读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学生证的入学登记注册信息;②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③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的复印件;④帮扶干部、驻村干部走访了解掌握就读情况后的签字证明。
申请表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乡镇审核上报(2024年10月1日前)。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2024年雨露计划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公示发放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审核无异议后,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每生每学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象排查,积极组织低收入农户开展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应报尽报,不漏一人。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压制瞒报。要严把审核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农户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助学补助申请表
2.2024年雨露计划对象情况汇总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助学补助申请表
低收入农户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低收入农户 信息 | □低保 □低边 □特困 | |||
子女姓名 | 身份证号 | |||
就读院校 | 入学年份 | |||
村委会 确认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2024年雨露计划对象情况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 户主 姓名 | 户主 身份证号 | 家庭详细 住址 | 子女 姓名 | 子女身份 证号 | 入学 时间 (年月) | 就读 学校 名称 | 学制 | 学校性质 | 对象类型 (低保/低边) | 联系电话 | 备注 (说明特殊情况) |
分管领导: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