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4-159903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7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今年江山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综合巡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综合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巡查工作方案。通过明确巡查目标、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确保巡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巡查工作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原则,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五年查一次”及“一次查五年”,实现五年全覆盖。巡查内容涵盖了医保政策执行、基金使用、医疗服务质量、药品及医用耗材管理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对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大型检查等容易产生问题的领域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创新方式,提高效率
为了提高巡查效率,江山市采用了多种创新方式。一是利用第三方大数据等信息,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筛查,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二是实行“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共同推进巡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为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江山市建立了严格的监督问责机制。一是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张贴巡查公告,鼓励群众参与巡查工作,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三是建立巡查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对巡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巡查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五、注重总结,持续改进
巡查工作结束后,江山市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教训。一方面,对巡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另一方面,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方案,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