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81B/2024-1598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8-05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农业生产主体:

现将《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并于9月10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相关单位。水果、中药材产业项目提交至特色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吴增军0570-4027023),蔬菜产业项目提交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金若0570-4015990),水产产业项目提交至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顾祝荣0570-4962774)。


附件:

1.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盖章)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申报奖补资金(万元)


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局推荐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迭代实施农业农村十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024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衢委办发〔2024〕1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加快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共同富裕,现就2024年衢州市“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扶持资金项目任务分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清单

2024年,市“大三农”专项安排资金2200万元,用于扶持衢州“土特产”(“3+X”特色产业)全链提升。重点聚焦柑橘、蔬菜、清水鱼、中药材等具有衢州辨识度的“土特产”(“3+X”特色产业),明确工作举措,强化项目支撑,突出政策引导,发挥扶持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实现产业全链提升,加快建成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

二、建设任务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数量

补助资金(万元)

推动水果产业优化升级

柑橘精深加工项目

2

200

衢陈皮加工项目

1

50

柑橘种质资源圃

1

20

其他水果加工项目

1

100

推广现代设施蔬菜

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4

400

推行智能化水产养殖

工厂化集约化设施水产养殖场建设

4

530

推进“衢州味道”特色产业发展

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

1

100

发展道地中药材

道地中药材共富示范基地建设

4

200

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

4

400

实施共富合伙人计划

十佳共富龙头企业

10

100

二十佳农创客

20

100

(一)推动水果产业优化升级

1.柑橘精深加工项目。开展柑橘类保健品、饮品、食品等生产,要求每条生产线具备年加工椪柑500吨以上生产能力。重点支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生产管理用房、仓库和水、电、路建设、产品检测设备、冷链冷藏设备等。

2.衢陈皮加工项目。要求新增具备年消耗椪柑等外果500吨以上,生产陈皮干品1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重点支持柑橘全自动开口去肉设备引进、陈皮三花开皮设备、陈皮烘干设备采购、陈皮原料鲜果保鲜库及陈化库、产品仓库及生产管理用房建设等。

3.柑橘种质资源圃建设。支持农业主体加强柑橘种质资源的公益性收集、保护和利用,建立柑橘种质资源圃。

4.其他水果加工项目。要求衢州本地发展的特色品种,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加工项目。重点支持智能化大棚、配套设施、土地整理、设备购置等。

(二)推广现代设施蔬菜

建设现代设施蔬菜项目。推进现代设施蔬菜项目建设:①生产规模。要求项目面积100亩以上。②任务内容。重点扶持水、电、路、大棚、水肥一体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冷链系统、检验检测设备、资源循环利用、配套设施设备等。③品种与设施。采用省主导品种、优良蔬菜品种;大棚设施面积不少于50亩或配备冷链系统。④装备先进。装备水肥一体化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等先进设备。⑤技术领先。产品分级整理、冷藏保鲜、质量检测等配置合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农药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实施合格证标识管理与质量追溯制度,实行分级包装,商品化处理水平高。

(三)推行智能化水产养殖

建设工厂化集约化生态化设施水产养殖场。①生产规模。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②设施装备。水产养殖基础设施,配备数字化、机械化及养殖尾水处理等设施设备、配套产业用房及加工设施设备。③技术水平。示范应用工厂化循环水、鱼菜共生养殖技术模式、仿生态水产养殖技术等。重点支持精准投饲、分级计数、起捕采收以及水质监控、尾水处理、水产种苗繁育等。

(四)推进“衢州味道”特色产业发展

特色产业提升建设项目。支持开展“衢州味道”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生产加工厂房、加工生产线及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

(五)发展道地中药材

1.道地中药材共富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及要求:①生产规模。基地面积200亩以上,有独立的加工及储存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加工及储存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②任务内容。重点开展土地平整,水、电、路建设;智能化全程可追溯系统建设;加工设备、设施建设,气调、冷藏等专业库房建设;育苗及种植大棚和其他设施建设;种苗购买等费用;专业认证费用(含环境监测)等。③品种选择。以浙八味、衢六味为主,同等条件下陈皮产业优先。④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标准、工艺流程图、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对关键技术要点进行研究,投入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⑤土地性质要求为非基本农田、非粮食功能区。

2.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中药材保健品、饮品、食品等生产线,要求新增具备年加工中药材原料500吨或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重点支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生产管理用房、仓库和水、电、路建设、产品检测设备等。

(六)实施共富合伙人计划。开展优秀共富合伙人计划评选,评出“二十佳共富龙头企业”10个、“二十佳农创客”20名。

(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衢州“土特产”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全链提升有着重大引领性、牵引性、突破性影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水果产业。1.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完成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其中,①椪柑精深加工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②衢陈皮加工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③其他水果加工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2.对经省级立项创建成功的100亩以上柑橘种质资源圃,给予20万元补助。

(二)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完成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清水鱼工厂化养殖。按照不超过完成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四)支持道地中药材产业。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完成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①道地中药材共富示范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②道地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实施共富合伙人计划。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共富合伙人计划(农创客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为“十佳共富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评为“二十佳农创客”的,给予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六)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对照建设任务,由项目建设主体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级财政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2024年启动建设且未享受市“大三农”财政补助的项目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9月15日。

(二)任务下达。对各地申报的拟支持建设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书面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县(市、区)名额分配并下达创建任务,同时预拨付资金至县级财政。

(三)验收认定。创建任务下达至县(市、区)后,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地项目创建、补助、验收等工作,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

(四)资金管理。县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给予全额补助;单个项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应书面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经批准后可保留补助名额,若其在限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按规定给予补助。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由市财政通过相关财政体制结算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五)其它事项。共富合伙人奖励补助,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方案并执行。由国企、政府、村集体承担的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