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9933088100016680E/2024-1591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文字号: | 江消安委办〔2024〕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江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市消安委办制定了《江山市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和《江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制定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要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组织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在前期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基础上,继续排摸“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工业企业等五类场所。市委宣传部负责电影院;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科技局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市人社局负责职业类培训机构;市卫健局负责医院、诊所和托育机构;文旅局负责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经信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负责指导、督促旅馆、餐饮、商店、美容洗浴场所;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民宗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公安局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要加强旅馆、美容洗浴足浴场所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教育、民宗、民政、商务、文旅、卫健、体育等部门要发挥行业领域管理作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加强执法打击。各乡镇(街道)要继续下大力气深入推进消防委托或者赋权执法,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按照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影响安全疏散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约谈,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引发火灾事故的,按照失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落实行刑衔接,强化事故追责。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深化群防群治。要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纳入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内容,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私家车违规停放妨碍消防车通行等群众身边动态隐患。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要将消防“生命通道”纳入消防安全检查、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夜巡夜查” 队伍要加强对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的检查巡查,尤其是加强夜间巡查提醒,及时消除火灾风险。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要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突出隐患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移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部门)
(四)坚持综合治理。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要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要坚持“疏堵结合”,将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城市建设计划,推动新建住宅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指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分批次增建、改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满足群众充停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五)强化宣传警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充分运用“隐患随手拍”,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规格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12月)。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要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作为落实“两个至上”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基层力量,督促社会单位,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现场“四方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深化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考问效。将深化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纳入平安衢州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三下班前将附件2《江山市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整治工作清单》报市消安委办, 每月25日前将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消安委办;2025年12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伍飞燕,4022611)。
附件:
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江山市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整治工作清单
【江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