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9933088100016680E/2024-1591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文字号: | 江消安委办〔2024〕6号 |
各安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衢州市<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集中使用行业专项整治补充方案>(衢消安委办{2024}16号)文件要求,拟定了江山市非法改装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依据补充方案,将市司法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纳入市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市司法局按照职责负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按照职责负责指导电池回收企业做好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各专项组请结江山实际,按照部门职责,根据时间节点和进度,统筹抓好落实(联系人:翁廷展 )。
江山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江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