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40K/2024-1596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坛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汇农蛋鸡(横渡)200万羽养殖生态示范园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本项目由浙江汇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实施与运营。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玉兰蚱蜢山里塘尾。
二、评估主体单位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三、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江山市锦绣大道8幢7楼(华达峰景大厦)
联系方式:廖柯毅 13105701617
邮箱:262530789@qq.com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所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