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196L/2024-1593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江山市统计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7-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2024年,是我省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行动之年,是“五经普”正式登记之年,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谋篇之年。今年以来,市统计局紧扣发展所需、决策所需、基层所需,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政治忠诚、历练实干作风,“五经普”工作推进、统计“双基”建设路径探索获上级肯定,统计法治工作再获衢州市级优秀等次,统计分析专报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5次,持续为我市打造“三省边际中心县城”提供统计支撑。

一、靠前探索,强化统计“双基”建设。

(一)走好“探索之路”。狠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路径探索、成果提炼,报送文章《以制谋远 以策谋深 以督谋效 大力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实现新提升》入选《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优秀经验材料汇编》,成功获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省级试点单位。年内承办衢州市级统计基层基础及“统计之家”建设调研座谈会,2024年6月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期间,作为市、县统计机构代表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划好“管理之圆”。推进统计人员信息库“清单化”更新维护、基层统计岗位变动“在线式”备案审批,以“信息跑路、表格减负”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管理精度,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队伍总量连续3年保持稳定(80人)。启动2023年度“以奖代补”政策兑现,惠及村(社)、“四上”单位统计员97人,提振一线统计人员“责任之心、荣誉之心”。

(三)搭好“连心之桥”。争取我市入选统计“双基”建设省级联系点,坚持“班子领衔、中层领办”,明确班子挂联属地联系点2处(凤林、四都)、中层服务企业联系点5处(工业2家、贸易1家、服务业1家、建筑业1家),构建属地(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分线推进、专人服务”模式。

二、系统谋划,扎实统计业务指导

(一)充实日常指导“工具箱”。编撰发放《统计工作知识手册》300余册,为新任统计人员提供“入门级”教材,推动统计工作培训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结合上级下沉核查、本级专业自查,开展“以督代训”专家指导、“属地互查”演练教学,谋划启动本单位“统计之家”前期建设,为统计业务指导开展提供多元载体。

(二)培养专业指导“讲师团”。聚焦统计领域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补充本级统计力量5人,优化“统计青年干部大讲堂8+N”培育体系,增进“新老配合、专业协作”,启动统计专业季度座谈会、业务解读会,加速“统计新人”业务能力沉淀、表达能力历练,上半年全局16篇动态信息获省统计局采用,4篇业务文章获评衢州市级以上优秀统计分析。

(三)搭好联合指导“服务网”。以“四上单位”为重点,持续推进第三方统计业务指导服务,2022年以来组织第三方上门服务700多家次,带动提升统计重点专业指导服务覆盖面。联动部门、属地拓宽统计业务指导路径,协同开展下属机构、辖区单位统计专题培训,合力推进拟入库企业(项目)现场走访、跟踪指导,上半年全市实现“四上”单位月度新增13家(其中贸易企业6家、建筑业企业7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入库85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21个)。

三、紧扣发展,精细统计参谋服务

(一)提数据产品参考性。紧扣“3+10”考核指标及争先创优考核机制,拓展统计月报、快报指标范围,改版制作《江山市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新增指标类型20余项。积极推进历史统计资料电子化,全市42册纸质统计资料纳入电子化范围,涉及数据资料9000余页,年份跨度70余年。

(二)抓分析成果精准性。立足决策所需,激发统计所能,围绕节点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研判,形成“统计要情专报”7期、“要情快报”5期,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5次,统计分析产品与我市督考机构实现定期共享。

(三)强课题调研前瞻性。紧扣领域“热点”、行业“焦点”、业务“难点”,坚持全局视角、全员参与,专项梳理《江山市统计局2024年“10+7”课题调研计划》,以产业发展、生产提效、关联分析、业务思辨为切口,明确10项年度重点课题、7项“老带新”联合课题,推动统计调研成果整体谋划与精准落地。

四、凝聚合力,抓好国情国力调查

(一)普查登记如期完成。截至2024年4月,我市“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顺利收尾,全市登记二、三产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1万余个,登记个体经营户超5万户。

(二)普查宣传再显佳绩。坚持普查工作业务开展与信息宣传相结合,年内形成普查经验信息48篇,其中42篇获省“五经普”宣传平台刊载,3篇业务文章获衢州市级以上普查机构采用。

(三)普查迎检喜获殊荣。2024年5月,省经普办来江开展“五经普”数据质量检查,我市迎检工作及数据质量获省、衢州市经普办肯定,在衢州市级普查业务现场会上进行经验推广,并在省经普办主任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五、搭建阵地,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搭建统计学习阵地。紧扣“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关键节点,3月推动统计工作有关学习内容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6月邀请衢州统计执法专家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专题授课,参训市管干部、青年干部110余人。积极融入我市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入库纳统、经济形势研判等重点会议,在指标讲解、制度解读、预警研判中主动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搭建统计执法阵地。坚持“双随机”抽查与“回头看”执法并重,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统计执法计划66家,年内开展本级统计执法11家,落实44家企业(项目)统计执法“回头看”44家,接受衢州多专业集中执法31家,未发现需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情形。

(三)搭建专项监督阵地。紧扣上级统计工作部署,5月完成27个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专项清查,县级层面未发现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年内对照省级统计督察要点,启动防治统计造假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经信(商务)、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完善统计职责履行工作台账,成功争取统计专项监督纳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积极构建“属地自查一批、部门排查一批、专业核查一批、联合督查一批”的统计监督体系。


江山市统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