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175/2024-15925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机关: | 贺村镇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贺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久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贺东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贺康路东延伸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决策》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情况
贺村镇河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11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决策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贺村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久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五、意见征询内容
1、对实施此次土地征收的态度;
2、对实施此次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或者其他相关要求等;
3、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内。
六、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
七、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15716268698刘工)或电子邮箱(1546634880@qq.com)发表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意见或者建议。
贺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