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4-15919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7月11日拟对江山市河湖库疏浚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江山港清湖大桥至童家大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河湖库疏浚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江山港清湖大桥至童家大桥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河湖库疏浚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江山港清湖大桥至童家大桥段)

建设地点:江山港清湖大桥至童家大桥段

建设单位:江山市交投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提高江山港清湖段(老清湖大桥~童家大桥之间)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保证河道稳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促进河流生态水环境和水美乡村建设,保障当地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江山市交投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550万元实施江山市河湖库疏浚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江山港清湖大桥至童家大桥段)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①运输时合理布设施工布局,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四周采取围挡防护;②运输车辆密闭、限制汽车超载、车辆清洗、定期洒水等 废水: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厕所及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项目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在水中的往返次数; ③基坑排水:初期排水在沉淀池经多级沉淀后采用离心泵将其抽排至基坑外侧下游河道内;经常性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两岸绿化及施工道路和场地洒水; ④建设单位应在疏浚作业的下游位置布设围油栏。 固废:按照水土保持要求采取相应的拦挡防护措施;疏浚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河道清洁过程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暂存于垃圾暂存场所,要求及时清运,确保日清日运 噪声:施工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通过加强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靠近近距离敏感点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做好与公众的协调工作。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