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525/2024-15846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6-07

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亲爱的大学毕业生们:

岁月不居,时光如流,又到一年毕业季,大家即将迈入社会,抒写人生新篇章。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祝贺!

就业创业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梯,是逐梦青春、成就未来的起点。江城有梦,邀您同行,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你们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增添助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方,为你们就业扬帆保驾护航!


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五年内到我市非公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5000元和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毕业五年内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给予个人1万元/年的就业补贴,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0-4013856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同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基本医疗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保补贴。

咨询电话:0570-4013856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21年12月1日以后为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江山市范围内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且登记注册 3 年内的,可申请不超过 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0-4022985

4.创业培训补贴

在江就业创业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按规定取得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600元/人次;“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乡村振兴合作带头人创业培训 1200 元/人次;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 1500 元/人次(含第三方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相关费用)。

咨询电话:0570-4013856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含1年)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带动3人就业的2000元/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570-4022985

6.人才住房补贴

新引进全职来江在规上工业企业、新投资固定资产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及亿元以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就业,在江山城区无住房且未享受江山市安居类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符合适用条件的可申请人才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4000元/月、硕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大专1500元/月、中专1000元/月

咨询电话:0570-4035305、0570-4035309

7.购房补贴

对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按以下面积折算标准进行购房补助。

1、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50平方米给予补助,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按20平方米给予补助;

3、规上限上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按 10 平方米给予补助;

4、以上三项中属于985、211 、“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购房补贴标准上浮50%;

咨询电话:0570-4035309

二、档案托管服务

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交通、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咨询电话:0570-4026048

三、就业招聘服务

求职就业,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供您选择。

线上招聘:可通过江山市人社局公众号点击首页“招聘匠江山站”,根据自己的意向精准匹配优质就业岗位,并直接简历投递。

线下招聘:每月25号常态化劳务集市在江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举行,亦可拨打0570-4022988,为您提供优质的职业介绍服务。

四、就业见习服务

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满1个月以上,可享受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单独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岗位查询方式: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就业创业”,在“找工作”中找到“见习岗位查询”,所属辖区选择“江山市”即可查询江山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特别提醒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如遇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路有崎岖,但常怀远景;暗夜独行,但心有微光。我们热切盼望各位同学能够来到江山,爱上江山,留在江山,锦绣江山邀您筑梦同行,共绘“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