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45C/2024-15839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关: | 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发文字号: | 江科特办〔2024〕2号 |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江山市全力推进创新深化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23〕24 号)文件精神,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充分释放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现面向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征集第一批科技与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试点企业数量
15-20家。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科技创新意愿。企业家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在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型企业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敢于突破尝试、愿意投入。
(二)企业拥有独立研发团队。拥有独立研发团队,其中专职从事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企业能够独立提出科研攻关课题,至少建有衢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三)有实施科技项目的经历。有成功申报立项实施过江山市级以上竞争性科技项目的经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相关创新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违反科研诚信行为,未纳入江山市级以上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参与试点企业承诺事项
(一)承诺加大研发投入。参与试点企业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承诺试点期内年度研发投入增长不低于10%。
(二)承诺建立激励机制。参与试点企业要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销售分成、项目制奖励等举措激励科研人员参与创新。
(三)承诺制定中期规划。企业纳入试点后,要在首年内编制完成企业发展五年规划,确定企业中期发展目标,推动企业向省级科技“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上市企业登高进位。
四、试点周期及享受政策
(一)试点周期。本次试点期限为三年,即2024-2026年。在试点期间,每年开展企业试点成效综合评估,如未达到相关要求,经市科创委办公室综合认定不符合的,将进行淘汰退出,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名单。
(二)享受政策。
对于纳入试点的企业,在试点期间可以享受江山市级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支持、创新券额度提升、科技金融贷款贴息、纳入双聘任制单位等政策,具体参照相应的政策规定。
五、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广泛发动各行各业企业参与科技与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积极做好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4年6月13日前将《江山市科技与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企业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江山市科技局发资科。
(三)市科技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市委科创委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汪汇
电话:0570-4111310 13757020252(230252)
邮箱:584416022@qq.com
附件:江山市科技与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企业申报表
中共江山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中共江山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江山市第一批科技与体制双创新改革试点企业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