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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执行失业保险金1809元/月新标准自今年5月起调整
2022人获益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雯琪 致远 何菁

笔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今年5月起,该局对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的90%执行,即1809元/月,较原来的1656元/月上涨153元,增幅9.2%。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4〕12号)执行,我市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同步调整。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共惠及我市2022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5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2024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差额部分已于5月底前补发完成。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呢?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网上平台在线申领,也可以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市营商办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雯琪 致远 何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