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493/2024-15873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 | 峡口镇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文字号: | 峡政发〔2024〕27号 |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现将《峡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峡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 神,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衢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江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江山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一年上一个台阶,到 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梳理明确部门“三管三必须”职责,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建成1支15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提升至 92%以上。到 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应急消防管理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一类乡镇建设标准,安全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到 2026年底,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隐患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通过努力,2024—2026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实现“遏重大、防较大、减总量”目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道路交通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实现2024—2026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以上。农业农村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镇域范围内农家乐、农村沼气、农田建设、农机设施装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农业领域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消防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2024-2026年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零增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建设施工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本年度竣工项目15%以上,新开工项目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100%覆盖,2024—2026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零增长,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矿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 95%,2024-2026年: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双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旅游领域: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9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100%全覆盖,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城市运行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员配备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力争事故起数、亡人数零增长,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商贸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力争全镇加油站(点)、再生资源、预拌混凝土等商务领域事故起数、亡人数零增长,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扎实推进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 2024年底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达到一类乡镇标准。
(二)落实“人防”举措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 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 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
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农业农村、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 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4.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扎实开展百场应急干部现场教学、千名基层干部实操训练、万名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培训、十万企业员工岗位责任教育、百万市民应急知识普及等活动。
(三)落实“技防”举措
5.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探索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机制,2025年完成评估,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生产安全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领域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6.推进生命保障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集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7.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工程。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创建一批标准园区。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8.深入实施“一本账”工程。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安全保障“一本账”服务机制,制定共性服务企业举措,联动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应急、人社、卫健等部门,固化每周一企事前指导服务,开设“圆桌会议+现场服务指导+普法宣讲”等工作载体,2024年,完成服务机制建立工作,量身定制服务档案,开具服务举措清单,推行“首违不罚”服务。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9.规范隐患排查整治。细化、数字化、普及化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年12月底对照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提升安全检查质效,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举报奖励。
10.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1.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加强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
12.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到场制实施办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工作制度(修订)》,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
三、政策体系
在贯彻落实上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镇发展实际,落实企业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夯实安全生产政策根基。
四、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跟踪推进情况,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具体措施落实落地。在2024年 3月底前制定本辖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梳理制定“任务、举 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组织实施,并及时进行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进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 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机制保障。依托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平台,有效运行“4353”工作体系,严把工作进度、落细落实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
峡口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序号 | 主要任务 | 落实举措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一 | 落实“源头防”举措 |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 1.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 2024年底 |
2.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 2024年底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达到一类乡镇标准。 | 2024年底 | |||
二 | 落实“人防”举措 |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 1.2024年贯彻落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 2024年底 |
2.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 2026年底 | |||
3.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2026年底 | |||
4.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 | 常态化 | |||
(三)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 2026年底 | ||
2.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 | 2024年底 | |||
3.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2026年底 | |||
(四)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 1.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 | 常态化 | ||
2.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 常态化 | |||
3.扎实开展百场应急干部现场教学、千名基层干部实操训练、万名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培训、十万企业员工岗位责任教育、百万市民应急知识普及等活动。 | 常态化 | |||
三 | 落实“技防”举措 | (五)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 | 1.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 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 | 2026年底 |
2.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 | 2025年底 | |||
3.探索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机制,2025 年完成评估,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生产安全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领域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 | 2026年底 | |||
4.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 2026年底 | |||
四 | 落实“工程防”举措 | (六)推进生命保障工程。 |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 | 2025年底 |
2.推进独居老人住所、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 常态化 | |||
3.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 2026年底 | |||
4.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 2025年底 | |||
(七)深入推进“一件事” 改革工程。 | 1.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 | 2026年底 | ||
2.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创建一批标准园区。 | 2026年底 | |||
3.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 2026年底 | |||
(八)深入实施“一本账”工程 | 1.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安全保障“一本账”服务机制,制定共性服务企业举措。 | 2024年底 | ||
2.联动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应急、人社、卫健等部门,固化每周一企事前指导服务,开设“圆桌会议+现场服务指导+普法宣讲”等工作载体,2024年,完成服务机制建立工作,量身定制服务档案,开具服务举措清单,推行“首违不罚”服务。 | 2024年底 | |||
五 | 落实“管理防”举措 | (九)规范隐 患 排 查 整治。 | 1.细化、数字化、普及化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年12月底对照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 | 常态化 |
2.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 | 常态化 | |||
3.提升安全检查质效,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 | 2026年底 | |||
4.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 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举报奖励。 | 2026年底 | |||
(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 2026年底 | ||
2.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 2025年底 | |||
3.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广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SCORE 项目)。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2026年底 | |||
(十一)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 1.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 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 | 2026年底 | ||
2.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 | 2026年底 | |||
3.强化乡镇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 | 2024年底 | |||
(十二)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 | 1.严格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到场制实施办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工作制度(修订)》,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 | 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