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9X3/2024-158279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文字号: | 江文旅〔2024〕35号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2024年,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江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需我局办理的议案建议19件,其中主办14件、会办5件;市政协委员共提出需我局办理的提案27件,其中主办16件、会办11件。为高标准抓好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局“一把手”总负责制,各分管领导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交办的议提案进行梳理,尽快分办交办,尽早部署实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办理工作。
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自收到交办件后,办理人员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见面1次以上,了解代表委员所提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初衷;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反馈答复情况,广泛听取提案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保证与代表委员见面1次以上;在完成书面答复后,要及时将答复意见当面送达代表委员;在完成答复结果网上系统录入后,要及时提醒代表委员在系统上完成反馈操作。
二、明确时限,加快办理
要把握好议提案办理的时间节点,力争走访率100%、满意率100%。原则上,4月30日前,梳理议提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5月13日前,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形成初步回复意见;5月20日前,采取见面、协商方式,会同协办部门,形成答复初稿,走访议提案发起人,汇报工作办理情况,听取意见;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书面报主办单位;6月15日前,修改回复文稿,在取得代表委员“满意”回复后,将修改后的回复文稿报送局办公室统一核稿(同时报电子版),并按行文程序审签、印发正式回复文件;6月24日前,基本完成议提案办理,并由办公室统一将答复内容录入人大、政协办理系统。同时,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做法与经验,书面总结报局办公室。
此外,鉴于4月份开始,市府办将定期通报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各承办科室、下属单位需在每月20日前,将月度办理进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规范分类,精准答复
要严格对照市人大议案建议、市政协提案答复件格式,实行拟稿人、承办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五级把关制,确保回复意见在语言上通顺、流畅,内容上简练、充实,数字上慎重、准确。议提案答复件需在右上角处,根据办复情况作出不同标记: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明“A”,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明“B”,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标明“C”。此外,政协提案答复时,要认真填写江山市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要求一案一表。
四、对标办理,提高实效
今年,将根据办理结果、行文质量、平时工作对各主会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评价方式,将继续采取领衔代表和附议代表联合评价,评价标准为问题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两个方面,落实率分落实、部分落实、未落实三种评价标准,满意率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评价标准;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由市政协组织综合评价。
各承办科室、下属单位要力争人大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百分之百,政协提案办理达到高质量标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对应当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倒排时间,抓紧落实;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确因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建议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制定及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