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9X3/2024-15773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发文机关: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4-04-23

江山市一非法“卫星锅”被端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私自安装‘卫星锅’是违法的,请及时拆除。”近日,江山市虎山街道江东六区网格员巡查时发现,一居民在空调架上安装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便联系网格长主动上门。经劝说,该居民同意拆除“卫星锅”,并由社区工作人员收缴后交由市文广旅局进行统一处理。

“非法‘卫星锅’一般安装在高处,存在高空坠落的风险,很可能损坏东西、伤及行人,高空坠物现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擅自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由广电行政监管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江东社区积极通过网格巡查、上门宣传、组织宣讲等方式,提醒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仅虎山街道各社区共张贴宣传海报44张,发放宣传折页200多份。

“落实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能为居民排除安全隐患,更有助于保障国家政治、信息及文化安全。”虎山街道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管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对非法安装使用非法‘卫星锅’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