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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历年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彭艺佳

“我平常不怎么看病,历年余额还可以给爸妈用,给家里省了一笔钱,真好。”近日,在江山参加职工医保的王女士通过“浙里办”app成功办理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业务,并用自己的历年个账余额支付家人的医疗费。

据了解,江山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在衢州市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的医保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历年个账余额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联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就诊类型仅限于门诊和药店购药。此外,还包括家庭成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那么,如何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呢?目前,家庭成员之间“家庭共济”办理及解除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具体绑定步骤如下: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搜索“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按要求填写被授权人信息,点击申请。办理后,家庭成员凭本人实体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等产生的合规费用,先由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若余额不足,再从授权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自动扣除。不过要注意,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报销额度”。参保人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社保卡,只不过申请开通共济功能之后,个人账户里的历年累计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

“2024年以来,我市历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备案共2400余次,惠及参保人员2517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148万余元,有效减轻了职工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