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19P/2024-12038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保安乡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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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内设四个办公室和一个服务中心,即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综合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经济生态办公室(挂社会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和公共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核定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16名。本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8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7名,全额事业编制11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派1名,市场监管局下派1名,退休人员12名,遗补人员2名,社保局下派就业社保员1名,编外用工5名。
二、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806.2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80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9.34万元,下降12.56%,主要是人员减少,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0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7.5%;其他收入1309.21万元,占72.5%。
(三)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80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9.34万元,下降12.56%,主要是人员减少,压减一般性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农林水支出33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10.85万元,占44.9%;日常公用支出113.43万元,占6.3%;项目支出882.00万元,占48.8%。
(四)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7.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97.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24万元、农林水支出159.8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43万元,下降14.08%,主要是2024年未安排一事一议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24万元,占67.8%;农林水支出159.83万元,占32.2%。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4.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6.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45.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14.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7.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
(七)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1155万元。
(八)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相关费用从自有资金列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保安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82.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