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8X7/2024-12013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大陈乡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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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村乡、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1.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线上线下日常运行管理,承担运行监测、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协调指挥、督查考核工作。统筹负责四平台的高效协同,承担事件的受理、交办、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2.党建综合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承担党建统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日常事务及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保障等工作。
3.经济生态办公室(挂社会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工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工作。承担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共同富裕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财政管理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
4.平安法治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负责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平战结合机制。统筹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5.公共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负责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履行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能。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核定编制36名(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8名),实际在岗在编行政17人(不含下派1人);事业18人;退休16人;编外用工5人;遗属7人。
二、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217.1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217.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27万元,下降1.61%,主要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8.5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58.1%;其他收入928.67万元,占41.9%。
(三)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217.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27万元,下降1.61%,主要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36万元、教育支出17.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05万元、农林水支出62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5.05万元,占46.2%;日常公用支出142.09万元,占6.4%;项目支出1050.04万元,占47.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8.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88.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5万元、农林水支出36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1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8.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9.28万元,增长26.42%,主要是刚性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52万元,占4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5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7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51.05万元,占4.0%;农林水支出368.01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113.51万元,占8.8%。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会议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3.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保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1.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5.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9)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8.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3.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72.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农业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17.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劳务费等林业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费等水利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73.0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村级组织运转等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3.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4.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2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3.25万元。
(八)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70.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70.8%。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单位下乡检查、调研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93万元,增长92.67%,主要是刚性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大陈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050.0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信息事务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事务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19.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