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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04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4-03-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市监管办上下奋发有为、奋勇争先,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在拼搏中挥洒汗水、在奋斗中收获喜悦。压茬推进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乱象整治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项重点工作,排名多次获衢州首位,公开招标率等多个核心指标均位列衢州各县(市、区)前列。9项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全部获得满分成绩,排名位居全省前列。

一、2023年工作

1.公开招标率提升工作成效明显。江山市10万元以上项目公开招标率已提升至97.8%,创历史新高,该项指标在衢州各县(市、区)位居前列。监管办为提升公开招标率这个硬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特殊项目招标方式审批的要求。严控使用非公开招标方式,明确法定规模标准以下项目,供水、供电、供气、通信4类项目可以采用直接发包,其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推广运用省招标文件统一示范文本,实现“选择题式”“填空式”申报。严格执行资信技术分设置制度,更新完善评标办法分值结构权重,有效遏制设置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简化一般项目技术标评审,引导监督招标人合理设定招标条件,切实保障各方主体权益。

2.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成效明显。监管办为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推行会商决策制度,改进备案流程,极限压缩招投标备案和交易时间,用规范有序的招投标服务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用心服务争先创优、民生实事、拆迁安置、土地整治、协税护税等中心工作,在项目初期靠前服务,主动提前对接项目情况,为项目实施抢抓时间。构建重大项目多层级决策把关机制,1000万以上的施工项目、30万以上的服务项目通过“四大办”联席会议审查后,报市长办公会议联合审议决策。一般项目由监管办内部三级备案审查,切实提升项目招标规范性、科学性。前三季度共参与13次市长办公会议,参与31次四大办会议,完成46个千万以上的项目备案。指导开展项目招标,用活用好招投标政策,为业主选择优秀施工主体当好参谋。灵活运用信用分、小额公选本地企业库内交易等措施,为我市增加2.2亿元税收收入。在土地整治评比中监管办被评为我市部门金牛奖。

3.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监管办牵头营商环境9项“无感监测”招投标指标,为提升各种指标,市监管办加班加点补录我市往年各所有交易项目的数据信息。积极对接省平台,我市数字保函应用系统已在三季度顺利完成与省平台的对接贯通。积极推行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改造远程异地专用评标室,全面优化评标生态,今年共开展异地评标主场3次、副场28次。经过不懈努力,在10月“无感监测”通报中,我市招投标领域交易数据完整率、全省统一招标投标系统应用率、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应用率、数字保函应用率、交易效率、合同信息公开率、CA互认应用率、评标专家依法抽取率、外地企业中标率 9项“无感监测”指标全部获得满分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4.数字化交易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监管办在数字化工作上一直稳扎稳打,持续完善提升交易效率和管理强度。扎实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全面推进乡镇交易数字化、规范化,我市已全面实现线上报名、线上开标、线上交易,大幅提高招投标效率,房建市政工程实现100%不见面开标。同步推广数字监管,严格执行影像考勤制度,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纳入监管,搭建线上考勤管理系统,对项目班子人员实施影像考勤打卡,考勤信息实时传输,开启数字化线上监管模式,有效改变管理人员到岗率低的局面。

5.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监管办牵头开展了我市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乱象整治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成效一直稳居全衢州前列,在衢州市各类会议上作典型发言4次。在衢州市6次工作绩效排名晾晒中,我市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乱象整治工作取得4次排名衢州首位,2次第二。招标公开率、违法查处率、问题整改率等核心指标均位列衢州各县(市、区)前列。强化线索摸排,聚焦镇村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跨部门联合问题摸排机制,累计排查梳理2020至2022年镇村工程项目3498个、问题1330个,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在建项目218个,发整改通知书108份,核查处置资质问题企业3家。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销号,逐一落实整改。精准研判分析,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部门衔接联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沟通、调查取证、数据共享等机制,形成横向联通、整体畅通的互补体系,提高案件线索查处力度和效率。今年以来,共开展35次会商研判会专题分析整治工作,部门间累计移交涉线索86条。持续深挖彻查,始终将上级交办、排查发现的嫌疑线索等作为主攻方向,重拳出击、严打深挖,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行政立案处罚9起,查获投标异常企业7家,通报企业不良行为67家,暂停企业招投标交易活动12家。刑事立案处理7起,采取强制措施27人。

6.存在问题营商环境和地方保护难统一。我市法定规模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处于一个两难处境,我市对法定规模标准以下项目采用公选方式招投标,兼顾我市协税护税要求和规范我市的小额项目交易,允许招标人在公选库内选择江山企业。这点被省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根据要求我市已于10月底废止了关于小额公选的2份政策措施文件《江山市小额电子化交易平台公选主体库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江监管办〔2020〕26号)和《江山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选管理办法(试行)》(江监服办〔2020〕1号)。法定规模标准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如何兼顾营商环境和地方保护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2024年思路

1.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选库需要进一步优化整改。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外地企业中标率,监管办将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部分建筑业企业代表召开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选库优化论证会,论证整改办法。深入开展小额公选的调研,充分了解周边县市和省内其他地区的小额项目交易情况和整改措施。全面开放外地企业进入我市小额公选主体库,不再仅限本地企业参与小额公选项目竞争交易。

2.镇村项目数字化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监管办为了解决镇村项目监管缺、审批烦、档案乱等难点痛点问题,计划深入推进镇村项目数字化管理工程,建立集“流程审批、预警提醒、监管监督、档案管理、分析统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镇村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选择贺村镇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结合江山实际优化升级系统平台。后续跟进在全市各乡镇(街道)铺开使用管理平台。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对业务流程、信息录入、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

3.停止使用本地信用分工作需要进一步跟进落实。衢州监管办要求各县(市、区)停用地方自行评定的信用评价结果。我市目前住建、交通、资规三条线在招投标环节设置上均含3分的信用分。住建局、交通局、资规局3个信用评价的发文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取消信用分事宜。停止使用江创建组〔2023〕1号、江交发〔2023〕9号、江自然资规〔2023〕25号3个文件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时,综合分析利弊,全面分析衢州市级和省级信用评价结果对我市培育本地企业影响,调研周边县市区关于停止使用本地信用分后的后续工作做法。  

4.招标文件范本应用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广。全省已制定出统一招标文件范本,在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还对规范使用示范文本工作有考核要求。监管办将进一步组织开展招标代理、乡镇部门业务骨干一起深入学习省范本和衢州范本,严格落实招标范本使用推广任务。同时,结合衢州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公开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控法定规模标准以下特殊项目的审批、备案和交易。

5.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办进一步完善全市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考评办法,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考核打分。强化日常考评应用,联合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强化全市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考核评价。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整改存在问题,并建立防范机制和长效机制。建立制度强化执行,严格执行入围交易和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年度入围招标项目监管,提醒约谈部分业主单位。强化标后监督检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约束第三方中介企业业务行为,同时保障第三方中介企业权益。

6.非政府采购数字化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建立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实现非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环节监管有规可依。继续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非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电子化,建立专家库、保证金系统、开评标系统,实现非政府采购项目标前标中的监管。依托最新的数字化监管工具,实现招投标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对市场交易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的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2023年特色亮点做法

1.牵头镇村工程乱象整治,排名靠前。在衢州市镇村整治工作绩效排名中,我市取得5次第一,2次第二。招标公开率、违法查处率、问题整改率等核心指标均位列衢州各县(市、区)前列。

2.牵头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衢州专题会议上,邀请我市市领导作典型发言2次。彻底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和江山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招标文件范本迭代推广、远程异地多点评标和“评定分离”试点,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工程招投标规范体系建设。

3.牵头营商环境建设指标提升,全省第一。营商环境“无感监测”9个招投标靶点指标自8月起达成省标杆指标,连续8、9、10三个月保持全省第一。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交易效率由原先的22天压缩到7天。降低招投标主体成本支出,保函收费标准由5‰降到3‰。

4.全力做好重大项目招投标服务,质效明显。做好项目前期招标服务,简化备案环节和流程,提供延时服务,指导开展项目招标,择优施工主体。用活用好招投标政策,不断提高本地企业中标率和竞争力。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全面推广影像考勤,不断提高项目履约质量,提升项目建设进度。

5.合力破解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难题,获金牛奖。在全市土地整治评比中,监管办一直位列部门单位前列,获得部门金牛奖。联合资规出台标后履约考评办法,考评土地整治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台账,并在招标中应用。开展土地垦造项目督导检查,严肃处理问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