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部、局)、中心,派驻机构,开投集团,园区各企业:
《江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零直排区”星级园区建设方案》已经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