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0U94550Y/2024-1200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和衢州市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起草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草案并组织实施。
2.深化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协调指挥、规范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牵头协调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牵头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并监督实施。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相关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行使省政府批准并经市政府公告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相关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和专项性综合执法活动。按权限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案件,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重大案件处置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6.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数字化改革、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制定相关规范标准并落实。
7.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城市运行中心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处理城市管理方面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等方面专项整治。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督查科、城市管理综合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执法协调科等6个内设机构。核定编制118名,实有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0人,崇军公司下派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16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1人,编外用工78人。其中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运行中心核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
二、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7.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3万元。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677.66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4677.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5.68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下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7.6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4677.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5.68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下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00.20万元,占68.4%;日常公用支出450.52万元,占9.6%;项目支出1026.94万元,占22.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7.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677.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0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77.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5.68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6万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197.12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3815.55万元,占81.6%;住房保障支出305.03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9.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88.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026.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综合执法经费(加班补贴)、编外人员支出、城市精细化管理、军转士官经费、办公场所租金、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防盗窗整治、智慧城管(二期)、人行道停车位施划、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城市运行中心运行维护费、拆违经费、菜市场周边管理、犬类管理业务费、人行道违停拖移、液化气站土地租金、大综合一体化经费、行政综合执法经费(公用部分)、公务员平时考核现场会点位改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维护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公积金。
(六)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25.8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4.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衢州市以外人员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单位现有车辆数量较上年增加1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和所属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0.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5.98万元,下降43.4%,主要是厉行节俭,减少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026.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