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35D/2024-11972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真正做到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一是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公布《江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三是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行为。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2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办理诉讼案件1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件,参加会议研讨2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余个。法律顾问与参与行政诉讼,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败诉案件。
(三)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应用“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防范化解财政执法风险,有序推进财政“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完善覆盖县级财政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细化编制检查实施清单。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户次,包括4个随机抽查事项(政府采购检查、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检查、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双随机事项覆盖率为100%。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引入信用的任务数占比达到100%。三是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检查、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等3个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跨部门监管率达60%。四是推进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四)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改革。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在平台进行收件办理。
(五)突出财政特色,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等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述法工作。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方式上创新不够,特别是面向基层、企业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和解读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三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与高标准工作要求之间还有差距,学习力度和深度还需加强。
三、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将宪法学习纳入工作内容,对全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防范化解财政执法风险。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推动财政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四是强化经费保障。立足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监管,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经费编入年度预算,对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给予足额保障,确保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财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内容。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契机,结合每年的服务活动月,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结合我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政机关合同行为,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等制度,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
(三)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厅有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我局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五)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江山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