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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凤林镇 成文日期: 2024-02-29

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凤林镇

2023年,凤林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共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抓人才队伍、抓法治能力、抓工作融合、抓服务成效,镇村两级形成了“法治氛围浓厚、法治保障有力、社会治理稳健”的法治格局。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并把其作为全镇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镇司法所现有所长1名、司法助理员1名、专职调解员3名、社区矫正协管员1名。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年度落实4次行政执法专题的集中学法,1次集中观看庭审视频,6次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组织年轻干部参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有7名干部通过考试,持证人员比例持续提高。强化法治培训,全年组织12次集中学法;组织在编51名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各月普法重点,依托钉钉群、微信群、江山多娇APP等线上途径及基层网格、实地走访、墟日集中摆摊、深入中小学讲课等线下方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的宣传普及。2-3月,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及学习。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凤林残疾人之家活动。6月,联合宣传线开展“8090”网络普法进行时活动,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活动。12月,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并到清湖街道参与全市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全年通过党委班子集中学习、镇村干部大会、8090法治宣讲、集镇摆摊、各村组织学习、多娇江山发布、各类群转发等方式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2023年,各级平台发布普法活动信息3篇,开展专题学习会9次,组织宣传活动13场,发放单页4万余份、折页1000余份,张贴海报200余张,悬挂横幅120余条,播放LED标语200余条。

(三)扎实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指导中岗村建设法治宣传设施,丰富法治元素,夯实各项法治相关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谋划“‘法润中岗’法治长廊”重点普法项目上报市司法局。

(四)切实推进法制审查工作。全力贯彻全市合法性审查改革要求,明确党建综合办为合法性审查牵头办公室,镇司法所配合做好业务配合,承担相关文书审查职能。加强与市司法局进行审查业务交流,同时将法律顾问作为合法性审查力量的重要补充,负责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规避行政违法风险。配合党建综合办制定《凤林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9件,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4件。2023年,共审核政府合同21个,保障凤林镇白沙村未来乡村邻里中心建设项目、茅坂村江山港一侧游步道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审核村规民约18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五)严密组织矫正及帮教工作。按照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动、静态信息登记上报,按时完成审前调查、严格矫正对象管理,严肃电话抽查、手机打卡、报到登记三个管理环节。应对上级信息答复和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回复及时。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内容。落实社区矫正“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每日视频会面、隐患排查、集中大走访、日常监控、处突演练、值班备勤、零报告等工作,保障重点节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稳定。目前在矫人数16人,缓刑15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全年共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共计12次,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劳动共计14次,无脱漏管情况。关注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开展集中团辅2次,心理个别辅导3人次。全年对矫正对象提起训诫处罚1人次,进行审前调查6人。安置帮教方面,全年共接收归正人员35人,目前共有归正人员100人。每月落实走访、帮扶,特殊时期加强重点归正人员管控,5年内归正人员共167人。

(六)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提升队伍能力。镇级调委会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增聘调解员二名;加强各村专职调解员业务素质,每月召开调解员例会,进行案例交流,组织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操作培训。镇司法所定期赴各村开展工作督查及业务指导。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普通时期每月一排查,敏感时期一日一排查;坚持调委会主任每月例会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分析研判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实行每季专职调解员会议制度,进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传授分享调解技巧,规范卷宗制作及系统录入;规范调解员考核制度,明确每村调解任务,根据完成调解卷宗并录入系统的案卷数发放奖金。三是提高“以奖代补”配套比例。自2023年7月起,为提高调解工作激励力度,加强调解员化解矛盾积极性,将“以奖代补”镇配套补助比例从1:1提升至1:1.5。2023年,全镇20个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527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件,一般纠纷244案件,简易纠纷278件。分级来看,镇调委会132件,各村调委会395件,受理案件调解成功率98%,镇、村案件调处量均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调解队伍靠前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凤林镇社会和谐稳定。

(七)逐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法律服务岗位,鼓励工作人员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证,提高人员专业水平。贯彻落实法律服务代办制度,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配备24小时法律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查询。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应诉、法制审查、现场法律咨询等工作,发挥网格化法律顾问服务效用。积极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丰富法律服务渠道。

二、存在的不足

(一)司法所硬件有待提升。原司法所办公场地因权属问题不能继续使用,暂用场地与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存在差距。

(二)法制审查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凤林司法所无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无公职律师,法治审查员虽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但相关审查实务经验不足,更多依赖于法律顾问。二是村级法制审查工作有待提升,村法律顾问利用不足。

(三)信息报送有待提质。报送信息在衢州日报、今日江山等大众主流媒体上缺乏体现,信息报送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将落实“第一责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依法推进各项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带头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素养,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文本,组织51名机关在编干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司法所所长,参与党政联席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主要领导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所有班子领导开展年终述职述法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镇干部集中学法培训8次,要求结合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等工作,共同强化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镇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决策制定流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司法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公职律师。加强村级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法制审查运行。鼓励法制审查员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证,增加与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沟通学习,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审查方式,完善涉法文件流转登记及审核意见台账,提高法制审查工作实效;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

(三)推进法治阵地建设。继续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衢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结合自身特点,深化法治建设,申报2024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指导花溪岙、凤鸣社区创建2024年度衢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全镇民主法治村全覆盖。

(四)规范行政执法过程。督促本镇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行政救济途径,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避行政复议及诉讼风险;严格执行《凤林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加强司法所建设。积极寻求解决司法所独立办公场所问题的办法,完善司法所硬件设施,争创衢州市“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为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打下坚实基础。

(六)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行工作日领导干部接访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接访安排,有效提升接访质量。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疑难信访问题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会商,由法律顾问为信访事项的定性、办理、听证、评议等工作提供程序及实体方面的建议意见。探索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依法决策,协调会办重大信访问题。